婚后法律服务

一、作为代理人代理诉离婚诉讼业务

二、代为起草《婚内财产约定》,可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:

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;

2 各自婚前个人财产范围及权属的约定;

3 各自婚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的约定;

4 婚后取得的现有财产权属的约定;

5 婚后产生的现存债权债务性质的约定;

6 签订财产约定后可能取得财产的权属问题的约定;

7 签订财产约定后将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性质的约定;

8 签订财产约定后生活费用支出承担方式及比例的约定;

9 因该协议引起的纠纷的解决方案;

10 该协议是否附公证等生效条件。

三、代为起草《分居协议》,可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:

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;

2 引起双方分居的事由;

3 双方分居的目的,分居期限的约定;

4 双方分居期间,在夫妻关系方面各自的权利义务;

5 分居期间,现有财产的使用及处分权利的约定;

6 分居期间,各自取得财产的归属问题的约定;

7 分居期间,产生的债务的偿还问题的约定;

8 分居期间,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用的约定;

9 分居期间,家庭日常开销费用支付的约定;

10 分居的终止情形的约定;

四、代为起草《离婚协议》,可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:

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;

2 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合意;

3 现有夫妻共同财产范围、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约定;

4 现有债权归属及债务如何承担的约定;

5 子女抚养权归属、抚养费内容、数额及支付方式的约定;

6 子女探望时间及方式、子女节假日生活居住安排的约定;

7 关于离婚手续办理时间及方式选择的约定;

8 关于离婚协议书效力的约定;